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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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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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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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81 |
国药准字H210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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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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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20-3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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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初期略感口干,继续服用后自行消失。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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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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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灵芝0.11g,盐酸小檗碱0.01g,白色葡萄球菌(灭活)0.00375g,大肠杆菌(灭活)0.00375g |
磷酸苯丙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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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片剂(糖衣,薄膜衣)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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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