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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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3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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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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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64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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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增加光敏作用。用于白癜风。 |
具有温肤散寒,祛风燥湿、舒经活络、活血化瘀及清除异常粘液质之功效,改善病灶部位皮肤的微循环,直接补充微量元素,增加皮肤的光敏作用,激活酪氨酸酶活性,促进皮肤中黑色素的合成。用于治疗白癜风(白热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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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同时使用外搽白灵酊涂患处,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 |
局部外用,涂药液之前,将患处洗净抹干,然后将患处周围正常组织用凡士林软膏仔细涂抹,再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2次,早晚各涂1次;连续3天,至疣体变停白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疣体未消退者进行第二疗程,总计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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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未发现有系统性全身性不良反应,偶有局部皮肤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停药或减少用药后可迅速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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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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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三七、红花、牡丹皮、桃仁、防风、苍术、白芷、马齿苋、赤芍、黄芪。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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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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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用。月经期口服减量或停药。 |
1.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和用于皮肤破损处。勿涂于正常皮肤上。 2.少数患者如出现红、肿、痒反应可在使用前用适量白酒稀释或脱敏后使用。严重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3.避免日光曝晒。曝晒、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可能引起水疱,如有水疱,应停止用药对症处理,待水疱痊愈后继续用药。 4.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