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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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 |
30g*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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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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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国药准字B20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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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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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外用浸泡。一日1袋,加沸水1500毫升化开,待温后,浸泡患处20~30分钟。浸泡液可用2次,第二次用时需重新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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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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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处方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此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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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白矾(煅)、皂矾(假)、大皂角、黄精、地骨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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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
本品为灰黄色至红褐色的粉末;气微,有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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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