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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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200ml:1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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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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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45 |
国药准字H42021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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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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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每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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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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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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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为薄荷脑、乙醇、甘油、食用香精、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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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有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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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1.避免接触眼睛。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儿童如误服,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应送急症处理。4.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