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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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0.5g*2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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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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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45 |
国药准字Z2002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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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龋齿痛及牙周炎,牙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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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每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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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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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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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大乌泡 、山刺莓 、灵香草、 竹叶椒根 、川莓 、木莓 、红升麻、 薄荷 、薄荷脑 、淀粉 、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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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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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时应配合牙科治疗。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