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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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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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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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731 |
国药准字H2004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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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型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然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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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1.每日食用一粒,与餐同服。2.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3.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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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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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修正非诺贝特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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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吡嗪。 |
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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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在水中迅速崩解。 |
修正非诺贝特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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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2.肝功能试验;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 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