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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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40丸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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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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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73 |
国药准字H14023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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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Ⅱ型)糖尿病。 当本品的疗效下降时(部分继发性失败),本品可以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本品也可以与其它如非亲β细胞的口服降糖药合用。 |
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预防心肌梗死复发中风的二级预防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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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量一般应视血糖水平而定,应使用获得血糖满意控制的最小剂量。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并据医生处方按时按量服用。若发生服药差错,如漏服一次药量,不可于下次服药时以大剂量来纠正。对这些差错(特别是漏服一次药量或进餐)或在病人不能按时服药的某情况下,病人需事先与医生讨论,并获同意方可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发现服用剂量过高或服用了额外剂量,必须立即通知医生。 根据定期血糖、尿糖检测结果确定本品的初始剂量及维持剂量,监测血糖、尿糖还有助确定该药是否出现原发或继发失效。 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为1mg(1粒),一天一次。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逐渐增加剂量,如:每1~2个星期按以下步骤增加剂量:1mg-2mg-3mg-4mg-6mg(1粒-2粒-3粒-4粒-6粒),仅个别病人需用至8mg(8粒)。 获得糖尿病良好控制的剂量范围:一般,糖尿病得到良好控制的病人,每天剂量为1~4mg(1~4粒),仅少数病人每天剂量大于6mg(6粒)。 服药时间: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生活方式确定其服药时间。一般,一天一次顿服即可,建议于早餐之前服用;若不吃早餐,则于第一次正餐之前即刻服用。尤其注意,服药后不要忘记进餐。 后续剂量调整:随着糖尿病症状的改善,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强,格列美脲的需要量也应逐渐减少,为避免低血糖发生,应及时减少药量,甚至停用格列美脲。当病人的体重或病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或出现其他情况,导致病人易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时也应考虑调整剂量。 治疗时间:格列美脲的治疗一般需长期进行。 从其它口服降糖药改为本品:本品与其他口服降糖药没有确切的剂量关系。当用本品代替其它口服降糖药时,建议起始剂量为每天1mg(1粒),即使正在使用最大剂量的其它口服降糖药时也应如此。所有格列美脲剂量的增加,都应该遵照上述“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方法”的要求去做。考虑到以前降糖药的效力及持续作用时,需要中断一下治疗,以避免药物累积作用而引起低血糖。 用法:服用本品时,不得嚼碎,并以足量的水(约半杯)送服。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 口服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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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依据格列美脲的经验及基于其他磺脲类药物的认识,应考虑下列不良反应。 低血糖:由于本品降低血糖的作用,可以引起低血糖(有时可致低血糖持续时间延长)。 低血糖可能引起的症状有:头疼、极度饥饿感、恶心、呕吐无力、嗜睡、睡眠障碍、烦躁不安、攻击行为、注意力不集中、反应性和警觉性受到损害、抑郁、意识模糊、讲话语无伦次、失语症、视力障碍、震颤、轻瘫、感觉紊乱、头晕、无助感、失去自我控制、谵妄、脑性惊厥、嗜睡及丧失知觉,甚至出现昏迷、呼吸浅及心动过缓。另外,还可出现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体征,如:大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和心律不齐,严重的低血糖症状可表现为中风发作。当低血糖控制以后,上述低血糖症状几乎全部消失。 眼:尤其是治疗开始阶段,由于血糖的改变,可能对视力产生暂时性影响。 消化道:偶见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压迫感或上腹部涨满感、腹痛、腹泻。极个别病例可出现肝酶升高、肝功损害(如胆汁郁积和黄疸)及肝炎、可能导致肝功衰竭。 血液:可能出现严重的血象改变,罕见有血小板减少症,极个别病例可发展为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或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和全血细胞减少(由于骨髓抑制引起的)。 其他不良反应:偶见有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如瘙痒、荨麻疹或皮疹,这些轻微的反应严重时可导致呼吸困难、血压降低,有时发展为休克。当出现荨麻疹时,必须立即通知医生。 极个别病例可出现下列症状:过敏性脉管炎、皮肤光过敏和血钠降低。如果您发现所附说明书中列出的或其他任何不良反应或异常改变,请向您的医生咨询。 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如严重的低血糖、血象的某些改变、严重的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或肝功衰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危及生命。所以,在这些严重的不良反应突然发生时,您一定要立即通知医生,在没有医生的情况下,暂停服药。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 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 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 g/L后出现。(3) 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 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5) 逾量或中毒表现:① 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② 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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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胰岛素型(Ⅰ型)糖尿病,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前期或糖尿病昏迷的病人。 本品不可用于对格列美脲、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胺类或赋形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对于严重肝功损害病人和透析病人使用格列美脲,尚无足够经验。严重肾脏损害或肝功损害的病人,应改为胰岛素治疗,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更好的控制血糖。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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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格列美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其化学名称:2-(乙酰氧基)苯甲酸。 分子式:C9H8O4;分子量:1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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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滴丸。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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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为了达到治疗的目的-最佳的血糖控制,坚持正确饮食、规律而有效的体育锻炼,必要时,实施减肥与规律服用本品治疗同样重要。 血糖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临床征象是:尿频加剧、口渴加重、口干和皮肤干燥。 在治疗开始的时候,应告诉病人本品的作用、危险性及其与饮食和体育锻炼的联合作用,并强调这一适当联合的重要性。 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加,需要给予特别观察。导致低血糖的因素包括: 1、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 2、营养不良,饮食无规律或未及时进餐; 3、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摄入的不平衡; 4、饮食改变; 5、饮用酒精,特别是在未及时进餐的情况下; 6、肾功能损害; 7、肝功能严重受损; 8、过量服用格列美脲; 9、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的内分泌系统出现代偿性的紊乱或低血糖的反向调节(例如一些甲状腺功能紊乱和垂体前叶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10、与其它某些药物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病人应该将这些因素和低血糖的发生情况告知医生,以便获得特别观察。如果病人有这些导致低血糖的危险因素存在,就应调整本品剂量或整个治疗方案,病人在治疗中患了其它疾病或者改变了生活方式时,也应该调整治疗。 这些反映机体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作用的低血糖症状在以下情况时会减弱或缺乏。如:低血糖缓慢发生时(尤其老年病人),以及有自主神经病变或同时服用β-阻滞剂、氯压定、利血平、胍乙啶或其他抗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 治疗低血糖的方法几乎总是立即摄入碳水化合物而获迅速控制(葡萄糖或蔗糖,如糖块、含糖的果汁或加糖的茶),为此,病人应该随身携带至少20g葡萄糖。可以请求其他人的帮助,以避免发生意外。人工甜味剂治疗低血糖无效。 从其它的磺酰类药物获知,尽管开始能成功地控制低血糖,但低血糖仍会再次出现,所以仍需对病人密切观察。严重的低血糖需要紧急治疗及医生的随访,某些情况下,病人需要住院治疗。 若由不同医生治疗,病人应告知医生其糖尿病状况及以往治疗情况。 在一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发热感染),血糖的控制恶化,此时,需要临床改用胰岛素治疗。 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必须定期检测血糖及尿糖。另外,建议定期检查糖化血红蛋白。 由于低血糖或高血糖的发生,可能导致警觉性的反应性下降,特别是更改治疗方法的前后或没有按时服用本品的时候,很可能会影响驾车或操纵机器。 |
(1)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2)对诊断的干扰:①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②可干扰尿酮体试验;③当血药浓度超过130m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④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⑤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⑥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⑦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m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正常;⑧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m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⑨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低;⑩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②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③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于,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④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⑤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⑥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⑦血小板减少者。(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