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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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10g*11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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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高原明珠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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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77 |
国药准字Z19993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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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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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重症一日4~6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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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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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风寒感冒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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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葛根、金银花、黄芩、连翘、大青叶、贯众、板蓝根、菊花、白芷、茵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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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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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抗感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抗感解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