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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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袋装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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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高原明珠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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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77 |
国药准字Z1098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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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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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1/4-半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1袋,三岁至七岁,一次1袋-1.5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袋-2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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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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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风寒感冒,大便次数多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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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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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土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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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感冒风寒,大便次数多者忌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二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