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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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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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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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23 |
国药准字Z1098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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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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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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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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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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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穿心莲叶细粉,野菊花(全草),一枝黄花,蓝花参,野木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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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 ,内容物为墨绿色的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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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者如:发热,微恶风寒,咽喉疼痛、干燥、红肿,口渴。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