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24片 |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06 |
国药准字Z200554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表。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周身不适,头痛目眩,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柴胡,黄芩。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