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20袋 |
12g*10袋 |
|
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55 |
国药准字Z500203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忍冬藤、芦根、薄荷、柴胡、枇杷叶。辅料为 |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