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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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0.45g*2粒(带推注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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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旺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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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1097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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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用于湿热蕴结型带下症,带下量多、色白或色黄如脓,呈泡沫或米泔样,及非特异性、滴虫性阴道炎及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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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外用。将药塞入阴道深处。每次1粒,三天1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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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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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经期、妊娠期、哺乳期禁用,外阴、阴道粘膜有破溃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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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白矾、冰片、滑石、雄黄、硼砂、儿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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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棕色粉末,气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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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本品宜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治疗期间禁房事。3.白带过少者不宜使用。4.本品宜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用药,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