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37g |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109800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皖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数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2.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 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
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牛耳枫、辣蓼。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的粉末,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