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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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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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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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2009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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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祛瘀生肌。本品用于慢性宫颈炎之宫颈糜烂﹑中医辨证属于湿热瘀阻所致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或白,腰腹坠胀,口苦咽干,舌红苔黄腻,脉弦或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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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阴道给药。晚上临睡前将阴道给药器中的药物送入阴道深处。每次月经干净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支,一日一次,每个月经周期连续使用10天,连续两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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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偶见给药局部出现瘙痒,皮疹或疼痛,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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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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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椿皮,苦参,乳香,牡丹皮,冰片。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甘油,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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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凝胶;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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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 过敏体质慎用。 2. 使用阴道给药器勿用力太过,以免伤及阴道后穹窿等部位。 3. 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宫颈息肉,宫颈粘膜炎,宫颈腺囊肿,宫颈肥大患者。 4.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