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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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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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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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20025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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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性病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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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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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本药在推荐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偶有肠道功能紊乱发生,通常在继续进行治疗后消失。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隐痛、水样泻极少发生。病人可将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不良反应告知医生和药剂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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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及怀孕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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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熊胆粉、龙胆、木香、茵陈、姜黄、大黄、诃子、制成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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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或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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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