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45克 |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200253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苗医:蒙凯:嘎井朗罗,巢窝蒙秋,布发讲港中医:清热解毒,行气化瘀,除湿止带。用于湿热所致的带下,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期无需停药 |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个别患者偶有轻微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禁用。 |
|
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酢浆草、败酱草、天花粉、大黄、牡丹皮、苍术、乌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禁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滤者慎用。 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