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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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每粒重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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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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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2001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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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去腐生肌。用于带下湿热证,症见带下量多、色黄如脓,或挟血丝,有秽臭气,腰痛,腰腹坠胀,口苦,口干,尿黄,便干,阴痒等;慢性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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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阴道给药。于月经干净2-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粒,隔天用药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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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少数病例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脱皮,瘙痒,腹痛等症状,可对症处理或停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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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孕妇及月经期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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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苦参、枯矾、苦杏仁、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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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鱼雷状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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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如发现药栓变软,切勿挤压,可在用药前将药栓放入冷水或冰箱内冷藏5-1分钟,即可使用,药栓外形改变不会影响疗效。 2、外用药,禁口服。 3、月经前三天最好不用本品。 4.必须将药栓推入阴道深部后穹窿(阴道口一手指深)、静卧一段时间(1-2小时),以免药物融化溢出体外引起外阴瘙痒、灼热及红肿。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