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2.5gx2支/盒 |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Z199900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消肿,止血、止痛。用于炎性,血栓性外痔,Ⅰ、Ⅱ期内痔属风热瘀阻或湿热壅滞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外用。用药前用温水清洗局部,治疗内痔:将注入头轻轻插人肛内,把药膏推入肛内;治疗外痔将药膏均匀涂覆患处,外用清洁纱布覆盖。每次2 .5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 |
|
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治疗期间忌辛辣之品。 |
|
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熊胆粉、地榆、冰片。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忌食辛辣、厚味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出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