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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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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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天地人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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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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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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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10倍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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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潮红,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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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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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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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久置可产生能摇散的沉淀,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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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诊。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