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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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
每粒装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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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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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21 |
国药准字Z2004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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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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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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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2.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3.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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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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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野菊花、板蓝根、人工牛黄、水牛角浓缩粉、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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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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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4.本品含阿司匹林。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溃疡病、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