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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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100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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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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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47 |
国药准字Z500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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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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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每次25-30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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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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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常用于风热表证,对于表热不重而咳嗽明显者更为适宜,是治风热咳嗽的主方。 2.风寒感冒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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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桑叶、菊花、连翘、芦根、桔梗、甘草、苦杏仁、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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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浓缩丸;气微香,味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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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