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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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0粒/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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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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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72 |
国药准字H2008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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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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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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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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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肺出血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3.急性胃肠炎、肾炎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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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愈创甘油醚150毫克,枸橼酸喷托维林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3毫克,薄荷脑1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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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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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膀胱颈梗阻、幽门梗阻、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消化道溃疡等患者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4.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匹林过敏以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酰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人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