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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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 |
每1ml相当于饮片1.3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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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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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17 |
国药准字Z2005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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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单纯性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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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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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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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和经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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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蔗糖。 |
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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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棕色至棕褐色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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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