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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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4g(含原药材25g;含对乙酰氨基酚168mg) |
每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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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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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1 |
国药准字Z2302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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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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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三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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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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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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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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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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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