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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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毎粒装0.3克 |
每支2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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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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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54 |
国药准字Z3302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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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益精健脑。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亏虚所致的健忘,头晕,心悸失眠,倦怠乏力。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双亏,四肢无力,腰膝酸软,面黄肌瘦,健忘失眠,妇女产后诸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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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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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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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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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手参,制何首乌,刺五加,黄芪,黄精,当归,枸杞子,五味子,山茱萸,远志,石菖蒲,赤芍,淀粉。 |
人参、炙黄芪、熟地黄、制何首乌、阿胶、陈皮、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和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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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气微香,昧酸,微甜。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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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