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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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0ml |
10%*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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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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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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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8006 |
国药准字H1998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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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慢性湿疹,阴痒,带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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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以本品适量直接洗浴3~5分钟,或加水稀释后浸泡,然后用清水冲洗即可。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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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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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阴痒、带下用药妊娠期、月经期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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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苦参、黄柏、丹参、大青叶、硼砂、大黄、黄岑、黄连、甘草、蛇床子、土茯苓等。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升华硫0.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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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有光泽粘稠 液体,气味芳香。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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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及外阴白色病变所诱发的皮肤瘙痒。 6.儿童、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