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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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0ml |
20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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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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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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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8006 |
国药准字H2001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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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慢性湿疹,阴痒,带下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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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以本品适量直接洗浴3~5分钟,或加水稀释后浸泡,然后用清水冲洗即可。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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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局部痒、红、灼热、脱屑以及接触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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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阴痒、带下用药妊娠期、月经期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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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苦参、黄柏、丹参、大青叶、硼砂、大黄、黄岑、黄连、甘草、蛇床子、土茯苓等。 |
乙氧苯柳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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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有光泽粘稠 液体,气味芳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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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及外阴白色病变所诱发的皮肤瘙痒。 6.儿童、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