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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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瓶装10ml;每瓶装50ml;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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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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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70 |
国药准字Z20027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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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活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虚血瘀、肝肾不足型缺血性中风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遂,舌强言蹇,手足麻木,头痛眩晕,气短乏力,耳鸣健忘等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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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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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恶心、口干、腹胀、便秘等胃肠不适症状,减量或停药后上述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2.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血小板轻度减少。有出血倾向或血小板偏低者慎用。中风急性期患者应遵医嘱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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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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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三七、何首乌、川芎、红花、丹参、山楂、水牛角、淫羊藿、冰片等。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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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苦、微酸、微辛。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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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