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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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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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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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48 |
国药准字Z14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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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补血,养心安神。用于气血两虚引起的头晕目眩,神疲乏力,气短自汗,面色少华,心慌,失眠健忘。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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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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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期服用会引起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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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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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人参,何首乌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 炒)、 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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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溶液剂。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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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