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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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5 |
10g: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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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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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11 |
国药准字H20046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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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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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由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均匀涂于患处,轻揉1分钟后再涂药1次,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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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个别病例用药时创面黏膜局部有轻微短暂刺激,片刻后即自行消失,无需特别处理。 |
长期使用可引起皮肤痤疮样改变、色素脱失或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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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麻疹,水痘,化脓性皮肤病及皮肤损伤。勿用于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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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维酮碘;辅料为碘酸钾、聚乙二醇400、氢氧化钠和聚山梨酯80。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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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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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与一般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相同。本品禁止与眼睛接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