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瓶 |
10g |
|
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16 |
HC201810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由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日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细菌和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脓皮病、接种疫苗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真菌性皮肤病、梅毒性皮肤病变、皮肤结核病、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患者。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聚维酮碘0.1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
性状 |
本品为深红色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对本品及碘过敏者禁用。 3.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应停止使用。 |
1.皮肤结核、梅毒、病毒性皮肤病、预防接种皮肤反应、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皮肤感染应用本品,同时需加用全身抗感染剂 ;3.本品避免接触眼结膜、亦不应长期用于面部及皮肤皱折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