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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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膦甲酸钠3.0g与氯化钠2.25g |
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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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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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84 |
国药准字J2018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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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免疫缺陷者(如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也可用于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免疫缺陷者(如HIV感染患者)的皮肤黏膜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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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1)诱导期用药:每8小时一次,按体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输液泵滴注1小时以上,连续14~21日,视治疗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体重一次90mg/kg,每12小时一次。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如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肌酐清除率(ml/分钟)每8小时剂量(mg/kg)≥9660543590574832845342287849362572463021664224186039 (2)维持期用药:按体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 2.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 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 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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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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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膦甲酸钠过敏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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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头孢他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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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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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耐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可耐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可耐不能采用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可耐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可耐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可耐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