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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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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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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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38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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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疏肝,止痛调经。用于痛经,症见月经将至前便觉性情急躁、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小腹两侧或一侧胀痛、经初行不畅、色暗或有血块。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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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经前三日开始至月经行后二日止。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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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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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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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白芍、赤芍、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陈皮、柴胡、牡丹皮、桃仁、牛膝、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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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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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辣及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腹冷痛者不宜服。5.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如平素即有乳房有块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如服药后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不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