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mg |
|
生产企业 |
安徽华润金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274 |
国药准字H2000034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止痛。用于中、晚期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症。 |
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2/5~4/5支),一日2次;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10~20ml(2~4支),用5%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用药7天,休息1~2天,四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每次1mg,2次/日,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如用量过大或两次用药间隔不足6~8小时,用药后30分钟左右,可能出现发冷发热现象;少数患者长期静滴后有局部刺激感或静脉炎,致使滴速减慢,极个别病人还可能出现荨麻疹、皮炎等。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禁忌 |
避免与剧烈兴奋心脏药物配伍。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
成分 |
干蟾皮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个别病人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用药作对症治疗,待反应消失后仍可正常用药。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