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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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40mg |
10g(20%,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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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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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99 |
S2016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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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1.严重失血性创伤、烧伤引起的低血容量休克,以扩充危急状况下的血容量;2.对于肾病接受类固醇和/或利尿剂治疗的水肿病人和肝硬化引起的水肿,输注人血白蛋白可能有助于治疗;3.低血白蛋症(白蛋白<3g/100ml)的患者,在治疗原发疾病同时,输注人血白蛋白是一种有益的辅助治疗;4.用于心肺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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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 在病变急性期(尤其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治疗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依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由医生决定并调整所使用的白蛋白浓度、剂量、输注速率。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宜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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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为: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斑丘疹、红斑疹、急性荨麻疹、水疱疹、皮肤瘙痒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乏力、面色苍白、水肿、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3、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 4、神经系统损害及精神障碍:头晕、头痛、眩晕、局限性抽搐、局部麻木、精神障碍、吉兰-巴雷综合征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等。 6、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紫绀、潮红、血压升高,血压降低、静脉炎等。 7、其他:注射部位疼痛、肝功能异常等。 |
尚待规范和积累不良反应的检测资料,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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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对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过敏或其辅料过敏者; 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 3、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 |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患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3.严重贫血患者。4.肾功能不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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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其化学名称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辅料名称: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血白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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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本品为略粘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清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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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 【注意事项】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1、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吉兰-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慎用本品。 2、使用本品可能出现寒战、发热症状,并可能伴有皮疹、呼吸困难、心悸、呕吐等。输液过程中应尽量减慢滴速,注意对患者进行监护,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救治。 |
1.药液呈现浑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3.心功能低下的患者使用时须谨慎;4.一般情况下请勿快速输注。输注时应密切监视病人静脉压的增高,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5.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6.请勿与含有蛋白质水解物或乙醇的溶液混合在同一输液器中注射,以免引起蛋白沉淀;7.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8.本品为人血液制品,尽管经过筛检及灭活病毒处理,仍不能完全排除含有病毒等未知病原体而引起血源性疾病传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