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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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7.49g(总氨基酸) |
每片400mg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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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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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78 |
H2016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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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1.治疗因创伤、外科手术等引起的软组织损伤肿胀。症状如:扭挫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整形手术、静脉曲张、静脉炎、淋巴回流障碍等各种原因所致软组织损伤肿胀。 2.治疗各期内痔、混合痔、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等各种类型痔引起的出血、脱出、疼痛、肿胀、瘙痒等。也可用于痔手术后肿胀、疼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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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l-1000ml(1-4瓶)。成人滴速每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1、用于创伤、骨折、慢性劳损、烧烫伤、静脉曲张、静脉炎及淋巴回流障碍等疾患:每日3次,每次2~4片。 2、用于手术:术前1~3天开始服用,每日3次,每次4片,术后连服7天。如病情需要,可继续服用。 3、用于痔疮急性发作:每日3次,每次4片:病情稳定后,每日3次,每次2片。 4、根据年龄与症状可酌情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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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
至今为止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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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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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盐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盐酸精氨酸、缬氨酸、甘氨酸、盐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山梨醇。 |
内含草木犀流浸液25mg,相当于香豆素0.2-0.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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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绿色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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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有效期后不宜服用。 2、勿置于儿童可及之处。 3、平素有胃肠疾患者改为饭后服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