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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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7.49g(总氨基酸) |
60mg(以C17H19N3O3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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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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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78 |
国药准字H20067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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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③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④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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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l-1000ml(1-4瓶)。成人滴速每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静脉注射。一次4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专用溶剂注入冻干粉小瓶内,禁止用其它溶剂溶解。本品溶解后必须在2小时内使用,推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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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
偶可见有一过性的轻度恶心、腹泻、腹痛、感觉异常、头晕或头痛等,但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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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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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盐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盐酸精氨酸、缬氨酸、甘氨酸、盐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山梨醇。 |
本品主要成分奥美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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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专用溶剂为无色的透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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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强,时间长,故应用本品时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或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分,在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建议大剂量长期应用(卓-艾综合征例外)。(2)因本品能显著升高胃内pH,可能影响许多药物的吸收。(3)肾功能受损者不须调整剂量;肝功能受损者需要酌情减量。(4)治疗胃溃疡时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本品,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5)动物实验中,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后,观察到高胃泌素血症及继发胃ECL-细胞增大和良性肿瘤的发生,这种变化在应用其它抑酸剂及施行胃大部切除术后亦可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