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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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按C12H15Cl2NO5S计算) |
0.125克*6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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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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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540 |
国药准字H1094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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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轻度至重度感染,可用于咽炎,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鼻窦炎等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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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3g,分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
口服。儿童:按体重以头孢克洛计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1~2包,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每次可适当增加服用量。一般情况下,医生会确定服用本品的时间,如果感到病情好转时,也应遵医嘱服用。当用本品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服用本品的疗程,至少应该持续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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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 灰婴综合征 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
1.可能会出现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状,包括出现腹泻、恶心、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伪膜性结肠炎。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区不适,或胆汁郁积性黄疸。 2.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淋巴结肿大和蛋白尿。当停药后几天,这些症状会自然消失。 3.过敏性症状:如皮肤斑疹,瘙痒,潮红,呼吸困难,体温升高伴有恶寒等。服用头孢类药品后,偶有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斯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此外还可出现如无力、水肿、呼吸困难、暂时知觉丧失、脉搏加快等症状。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并应到医院就诊。 4.神经系统:下列情况很少出现:暂时的兴奋、紧张不安、失眠、精神错乱、肌张力增高、头晕、困倦。 5.在服用头孢克洛后实验室检查可能出现的变化:如肝脏SGOT、SGPT和碱性磷酸酶轻度升高。暂时性白细胞计数减少,一过性淋巴细胞增多等,罕见溶血性贫血。 6.偶有血小板减少,可逆性间质性肾炎,生殖器瘙痒,阴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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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霉素类抗生素或溴己新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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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砜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头孢克洛0.25g,溴己新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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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细小颗粒和粉末,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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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2. 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 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孢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过敏者慎用;对头孢霉素类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导致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