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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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75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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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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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03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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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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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2、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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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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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孕妇忌哺乳期妇女禁用碧生源甲硝唑凝胶。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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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甲硝唑;辅料为卡波姆(C型)、甘油、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氢氧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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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碧生源甲硝唑凝胶为淡黄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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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碧生源甲硝唑凝胶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