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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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75mg |
10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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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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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22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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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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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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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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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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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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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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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2、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 3、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4、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