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mg |
10mg |
|
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03 |
国药准字H2001002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
1.口服。需整粒吞服(不宜掰开)。 2.本品每日一次,剂量因人而宜。 3.宜从小剂量开始,开始日服5mg(5mg格列吡嗪缓释胶囊1粒),早餐前30分钟服用,以后根据每周测定血糖值或每二月测得糖化血红蛋白值调整剂量。 4.多数病人每日服10mg(本品1粒)即可,部分患者须服15mg(本品1粒加5mg格列吡嗪缓释胶囊1粒),本品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20mg(本品2粒)。 5.严格遵守医嘱用药。 |
|
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资料,在服用1日0.6mg或0.9mg的965例中有154例(16.0%)、上市后的使用结果调查(2000年9月为止)的4446例中有460例(10.3%)出现了包括临床检查异常值在内的不良反应。 以下的不良反应是上述调查或自发报告等可看到的。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与其它糖尿病药物并用时有时出现低血糖(不到0.1~5%)。另外,也有报告不并用其它糖尿病药物也偶见低血糖(不到0.1%)。本品可延迟双糖类的消化、吸收,如出现低血糖症状时不应给予蔗糖而应给予葡萄糖进行适当处理。 (2)有时出现腹部胀满、肠排气增加(不到0.1~5%)等,由于肠内气体等的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不到0.1%),应充分进行观察,出现症状应进行停药等适当处理。 (3)偶尔出现暴发性肝炎、伴随AST(GOT)、ALT(GPT)等上升的严重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均小于0.1%)。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4)严重肝硬化病例给药时,因伴随以便秘等为契机的高氨血症恶化、意识障碍(频率不明),所以应充分观察排便等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软便、腹鸣、腹痛、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烧心(发生率在0.1~5%以下)、口腔炎、口渴、味觉异常、肠壁囊样积气症(0.1%以下)。 (2)过敏症注1):皮疹、瘙痒、光敏感(发生率在0.1%以下)。 (3)肝脏:GOT、GPT、LDH、γ-GTP、ALP上升(发生率在0.1以下)。 (4)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蹒跚、困倦(发生率在0.1%以下)。 (5)血液系统:贫血(发生率在0.1%-5%以下)、血小板减少(0.1%以下)。 (6)其它:麻痹、颜面等浮肿、朦胧眼、发热感、倦怠感、乏力感、高钾血症、血清淀粉酶上升、高密度脂蛋白降低、发汗、脱毛(发生率在0.1以下)。 注1)出现这些情况时,应停止用药。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
禁忌 |
下述患者禁止用药 1、严重酮体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因必须用输液及胰岛素迅速调节高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2、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因有必要通过注射胰岛素调节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3、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吡嗪。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球形小丸。 |
|
注意事项 |
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生肠道疾病的患者、重度疝、结肠狭窄、溃疡患者、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以及老年患者慎用。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5.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