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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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4片 |
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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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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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15 |
国药准字H2007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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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 |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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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200mg-300mg(2-3片),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6片),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l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l-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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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下: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1.激素和抗菌药联合药物的副作用既可来自激索成分,也可来自抗菌药成分,或者二者的联合使用。没有准确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资料。眼用妥布霉素(托百士)可出现与局部用其它氨基塘苷类抗生素类似的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局部的眼毒性和过敏反应,包括眼睑刺痒、水肿、结膜充血。这些不良反应仅在不到4%的患者中出现。与眼用的其它氨基塘苷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类似的其它副作用尚未报道。但如果在全身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时合用眼部的妥布霉素就应该监测血清中药物的浓度。2.与激素成分有关的不良反应有:眼内压升高并可能导致青光眼、偶尔有视神经的损害、后囊下白内障形成和伤口愈合延迟。3.二重感染:在合用抗生素和激素后可能发生二重感染。长期使用激素后极易发生角膜真菌感染。对于使用激素后出现的角膜顽固性溃疡应该考虑真菌感染。由于宿主的免疫抑制也可能导致继发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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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疾患眼部分枝杆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2.对典必殊中任何成分过敏者。3.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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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主要成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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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淡黄色。 |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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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 |
1.不能用于眼部注射。一些患者可能对局部使用的氨基糖苷类药物过敏,如果发生过敏则应停药。2.长期使用眼部激素可导致青光眼、损害视神经、视力下降、视野缺损、后囊下形成白内障。使用过程中应该常规的监测眼压,甚至是眼压测量困难的儿童和不合作的患者也不例外。长期使用激素可以抑制宿主的免疫反应.可能增加继发严重的眼部感染机会.在一些导致角膜、巩膜变薄的病变中使用激素可能导致眼球穿孔的发生。在眼部急性化脓性病变时,激素可掩盖感染并加重已经存在的感染。3.长期使用激素后应该考虑到有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和其它抗生素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