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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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0.2g*12粒(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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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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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98 |
国药准字H2010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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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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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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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少数患者出现胃肠道不适,偶见胃痛或腹泻。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的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见(]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 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可能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均常见),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他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均少见;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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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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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福多司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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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内容物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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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 2.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
1 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 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