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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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4g克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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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葡立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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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12 |
国药准字Z21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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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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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外用,涂于患处,热敷20~30分钟,一次2~5毫升,一日2~3次,十四日为一疗程,间隔一周,一般用药二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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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皮肤红斑、皮疹、瘙痒。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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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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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粒胶囊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24克。 |
红花、制川乌、制何首乌、续断、威灵仙、醋延胡索、防风、鸡血藤、蝉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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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色的溶液;气特异,并有醋的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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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物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