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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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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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l:0.3g |
0.1875gx12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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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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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744 |
国药准字H2002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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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由流感噬血杆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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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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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 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 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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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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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每1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山梨醇、苯甲酸钠、甜菊素、薄荷脑、丙二醇、焦糖。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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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粘稠液体(无糖型)。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微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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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导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3.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胸炎的可能。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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