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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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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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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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Z2003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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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补肺益肾、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证属肺肾气虚、肾阳不足者。症见咳嗽气喘、咯痰、自汗、恶风、易感、身寒肢冷、腰酸肢软、乏力、头昏耳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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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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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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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期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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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蛹虫草菌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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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粉末;气微腥,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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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