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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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国药准字Z20025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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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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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国药准字Z20025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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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降气祛痰。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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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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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偶有恶心、胃部不适。可能使血清转氨酶暂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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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有胃溃疡病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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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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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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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盐酸溴己新,对胃肠道黏膜有刺激性,胃炎或胃溃疡患者慎用;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