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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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无糖型)l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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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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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80 |
国药准字H200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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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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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0.1g(1粒),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0.2g(2粒),一日二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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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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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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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100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0.3克,辅料为枸橼酸、枸橼酸钠、三氯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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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无糖型) |
本品为硬胶囊剂,除去胶囊后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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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