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0.3g |
每袋重1.7克 |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175 |
国药准字Z440209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清肺,解表,化痰,止嗽。用于小儿风寒外束、肺经痰热所致的面赤身热、咳嗽气促、痰多黏稠、咽痛声哑。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30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30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 在饭后服用。 注意:本品的祛痰作用可以随着补液而增加。 根据疾病类型及其严重性,医生会决定服用药物的时间。 在没有医师知道的情况下,服用本品不要超过4-5天。 如果你忘记服用本品1次或较少剂量,只需按照剂量说明书在适当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 12岁以下儿童:用法用量参见。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3岁以下一次半丸。 |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运动员慎用。 |
|
成分 |
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白前﹑板蓝根﹑薄荷﹑法半夏﹑甘草﹑瓜蒌皮﹑黄芩﹑橘红﹑苦杏仁﹑麻黄﹑枇杷叶﹑前胡﹑青礞石﹑桑白皮﹑石菖蒲﹑石膏﹑天花粉﹑葶苈子﹑细辛﹑浙贝母﹑紫苏叶﹑紫苏子﹑麻黄碱C。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苦、辛辣。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内蕴痰热咳嗽,阴虚燥咳、体弱久嗽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喘憋、面青唇紫者,应及时就医。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